以下是肯尼亚目的港清关流程及费用的结构化说明
一、清关流程
文件准备与认证
提交商业发票(需中英文对照,标注HS编码、CIF价值及进口许可证号)、装箱单、已认证的原产地证(如需关税优惠)、提单或电放单副本(需提前7天发送至代理);
强制要求:所有货物需办理PVoC认证(装运前符合性认证),出口商需通过KEBS指定机构申请并支付验货费(最低250美元,按FOB货值0.5%计算)。
海关申报与检验
货物抵港前需完成IDF(进口申报表)申请(需提供箱单、发票,更改费5美元/项)并通过肯尼亚税务局(KRA)系统申报;
重点查验文件:COC符合性证书(针对车辆、机械类)、MCI海运保险单(不接受CIF条款,必须由肯尼亚本地保险公司承保)。
税费缴纳
关税:按东非共同体CET规则征收0%/10%/25%(如机械配件10%、纺织品25%),反倾销商品(如中国产自行车)可能加征48.5%;
增值税:标准税率16%,计算公式为(CIF价 + 关税)×16%;
铁路开发税:按货值0.2%征收,与关税同步缴纳。
放行与提货
海运整柜需凭正本提单换单(D/O),查验通过后签发电子放行指令(蒙巴萨港平均清关时效2-3天);
滞港超21天将产生CFS堆存费(拼箱0.1欧元/公斤/天,整柜0.5欧元/吨/天)。
二、费用构成
报关服务费 PVoC认证费(最低标准) $250
税费 普通商品 关税(10%)+增值税(16%) 货值26%
机械类 关税(5%-10%)+铁路开发税(0.2%) 货值5.2%-10.2%
附加费用 熏蒸费 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时 $80/20尺柜
末端派送 蒙巴萨港至内罗毕陆运 ¥500-800/立方米
三、特殊要求与合规策略
进口限制
二手设备需提供维修记录及剩余寿命证明,损坏率≤20%;
食品、动植物产品需卫生证书(肯尼亚卫生部签发),旧服装需无病菌证明。
效率优化
DDP双清模式:委托具备蒙巴萨专线的货代公司,含税包干价约¥500/立方米(含海运+清关+派送);
优先港口:蒙巴萨港处理效率较其他港口快15%(散货推荐滚装船运输,可免集装箱装柜环节)。
风险规避
商业发票必须标注“货物在原产国的市场价格”,虚报将面临货值5%罚款;
提单需注明收货人完整地址,电放信息需提前7天确认(避免清关延误)。